庆祝建党90周年——关于开展“永远跟党走”我校教职工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校工会2011年工作计划及我校“扬正气、创和谐、促发展、经典红歌大家唱”歌唱系列活动安排,经校党委批准,校工会拟在2011年6月8日举办“永远跟党走”我校教职工大合唱比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部《通知》精神,紧密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的光辉历程,结合我校实际工作,以歌咏活动凝聚人心,大力宣传党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引导全校教职工深刻认识历史、认识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华民族的伟大事业才能不断取得胜利和辉煌,从而进一步加深全校职工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热爱、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唱响时代主旋律,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展示我校教职工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情怀和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二、活动主题
艰苦卓绝九十载,坚定信念跟党走
三、活动内容
全校教职工大合唱比赛。
四、具体要求
1、活动时间:2011年6月8日下午1:30
2、活动地点:科学会堂
3、组队方式:以部门工会组队参赛。要求我校各级(校、处级)党政领导参加。
4、歌曲曲目:每个部门参赛演唱曲目为两首。参赛曲目自选,但必须符合本次活动的主题。
5、参赛要求:参赛人员必须为我校工会会员,指挥、伴奏可以外聘。
6、参赛人数:30-90人。(不足30人的单位达到本单位会员人数的70%以上参赛。也可联合其他单位组队参赛。)
7、评委:每个部门工会出一名教职工担任评委,采取本部门比赛回避制,即:不对本部门比赛打分。评委的人选,请各部门工会选派精通演唱艺术、可以公平、公正进行评判的人员担任。
8、评分标准:
第一部分:评委打分部分:100分
(1)演唱整体效果:90分。
(a)分声部(四声部),20分;分声部(两声部),15分;齐唱,10分。
(b)节奏、音准度,30分。
(c)声音洪亮、音色统一度,25分。
(d)气息处理、情感表达,15分。
(2)精神面貌:10分。
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台风良好。队形编排设计独特、新颖、创新。
第二部分:综合评分部分:10分
(1)歌曲内容符合要求:3分。
(2)参赛人数:4.5分。
(a)符合参赛标准人数,2.5分。
(b)联系本部门的校级领导、党委常委、助理和本部门的党政领导参赛,2分。(本部门的党政领导除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赛外,应全部上场参赛。否则,按领导人数比例扣分。)
(3)进退场:2分。
秩序井然、按要求进退场、纪律良好。
(4)本单位党政领导担任指挥,0.5分。
9、计分标准
取除本部门评委以外其他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加上综合评分得分,即为每个部门的最后得分。按最后得分排序评奖,特别奖由评委单独投票评选。
10、评奖标准:
一等奖:2个
二等奖:3个
三等奖:4个
特别奖:2个
特别奖评选标准:
(1)参加人数多,参赛人数占本单位会员人数的90%以上(超过90人的部门,达到90人参赛)。
(2)本部门党政领导全部参加。
(3)组织工作井然有序、独特创新。
(4)演出效果有亮点,别具一格。
全部参加演出人员均有纪念奖品。
11、报名:
即日起,开始报名。请各部门工会于5月25日之前,将本部门的参赛人数、演唱歌曲曲目及评委名单,报到校工会办公室(教一楼224室)。联系人:李方,联系电话:62286768。演出需要播放伴奏带的部门,请于6月3日之前,将伴奏带交来。
演出时的演唱顺序以抽签结果为准,抽签时间另行通知,不能来抽签的单位由校工会办公室代抽。
12、本次活动全程录像。
1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