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第一届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审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2016年3月2日上午,北京邮电大学第一届人事(劳动)调解审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行政办公楼503会议室召开。全体委员会成员除一名出差请假外,全部到会,副校长赵纪宁、校党委副书记董晞到会并讲话。
副校长赵纪宁首先发表讲话,他提出学校成立争议调解审议委员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委员会成员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真正为教职工代言,切实通过相关调查、协调工作,解决教职工提出的有关人事(劳动)争议方面的各类诉求。一方面畅通人事(劳动)争议事项合理诉求的渠道,促进校务公开、信息对称,加深广大教职工对学校人事制度的了解;另一方面对学校人事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促进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
校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董晞随后也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希望,她指出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审议委员会的成立对于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各位委员承载着学校党委的重托及广大教职工的信任,希望大家不负众望,充分发挥自身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及人生智慧,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校工会常务副主席、第一届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审议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翔就《北京邮电大学人事(劳动)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背景、委员会委员构成的基本情况做了简要通报,来自不同学院和单位的各位委员进行了相互沟通和交流,并对《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和操作程序进行了深入探讨。
委员会成员、人文学院副教授宋良刚律师结合近几年自己为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从法治社会、依法治校、去行政化、规范化操作等多个方面对委员会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建议。
第一届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审议委员会主任唐守廉教授做总结发言,感谢学校党委及各位委员对自己的信任,他表示作为主任,将与各位委员共同努力,从第三方的角度,以公平、公正之心对待教职工诉求,依法依规维护教职工的合法诉求,真正成为教职工的代言人。特别强调要规范申诉、调解、审议等方面的规程,要细化保密制度,确保委员会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随后,委员会约请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就第一件争议申请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下一步工作。